序号 | 事项名称 | 监管依据 | 法定监管对象 | 法定监管主体 | 市区权限划分 |
1 | 种子企业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市、区种子管理机构 | 市区共有 |
2 | 对本市销售的农作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进行植物检疫检查 | 《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北京市农业植物检疫办法》 | 本市当期种子零售商店 | 市、区植保植检机构 | 市区共有 |
3 | 对农作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会展进行植物检疫检查 | 《北京市农业植物检疫办法》 | 本市当期会展 | 市、区植保植检机构 | 市区共有 |
4 | 对农作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承运单位进行植物检疫检查 | 《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北京市农业植物检疫办法》 | 本市当期承运单位 | 市、区植保植检机构 | 市区共有 |
5 | 对农作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进行植物检疫检查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北京市农业植物检疫办法》 | 本区当期农作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 | 各区植保植检站 | 区级专有 |
6 | 农药生产企业监督抽查 |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农药生产企业 | 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7 | 农药经营单位监督抽查 |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农药经营单位 | 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8 | 农药使用单位监督抽查 |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农药使用单位 | 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9 | 对生产基地进行检查(农药使用类)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 | 农产品生产者 | 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10 | 对生产中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 农产品生产者 | 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11 | 肥料生产企业监督抽查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肥料生产企业 | 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12 | 肥料经营单位监督抽查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肥料经营单位 | 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13 | 畜禽定点屠宰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 |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屠宰企业 | 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 市区共有 |
14 | 冷库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动物产品经营性冷库 | 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 市区共有 |
15 | 养殖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 | 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 市区共有 |
16 | 进京指定公路道口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 | 经进京指定公路道口要进入本市的运载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进口动物、动物产品除外) | 各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 区级专有 |
17 |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保存使用动物病原微生物的兽医实验室 | 市、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18 | 动物展览演出比赛活动监督检查 |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 |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动物展览演出比赛等活动 | 各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 区级专有 |
19 |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 | 市、区饲料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20 | 种畜禽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 | 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21 | 生鲜乳监督检查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生鲜乳收购站、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 | 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22 | 兽药监督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 | 兽药生产单位、兽药经营单位、养殖场、养殖小区 | 市、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 市区共有 |
23 | 动物诊疗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 动物诊疗机构 | 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 市区共有 |
24 | 对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行政区域内涉及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 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25 | 对运输、携带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不特定 | 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26 | 对捕杀国家、地方重点保护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不特定 | 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 区级专有 |
27 | 重要渔业水域渔业捕捞检查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 不特定 | 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 区级专有 |
28 | 其他渔业水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捕捞的监督检查及社会单位和个人增殖放流水生动植物行为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 不特定 | 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 市区共有 |
29 | 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行政区域内从事渔具制造、销售单位和个人 | 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 市区共有 |
30 | 对水产养殖场(户)的生产养殖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 行政区域内从事水产养殖生产活动的场(户) | 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 市区共有 |
31 | 对作业的渔业船舶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作业的渔业船舶 |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业行政执法机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 | 市区共有 |
32 | 跨区作业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 本市农机跨区作业证的申领人及其农业机械;外省市进京的跨区作业人员及其农业机械 | 市、区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 市区共有 |
33 | 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的安全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 辖区内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 | 市、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 市区共有 |
34 | 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 农机服务组织 | 市、区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35 | 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单位或个人 | 市、区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36 | 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 | 市、区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 市区共有 |
37 | 回收农业机械解体及销毁的监督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农业机械回收单位 | 各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 区级专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