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进京畜禽的检查,查证验物,严格消毒,同时加强对辖区18个非指定路口的巡查力度,防止非法畜禽产品进京;2、对城乡结合部、边远农村等地区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动物产品未经检疫、未附有检疫证明等违法行为;3、落实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制度,监督做好病死畜禽和病变组织的无害化处理工作;4、加强日常监督抽检,开展瘦肉精、三聚氰胺、氟喹诺酮等兽药残留专项检测,确保动物产品安全无害;5、成立应急小分队、建立快速反应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正确处理。截止目前,监督检查各类场所42个次,检查进京动物产品0.7万吨,巡查非指定路口78个次,抽检样品2000余份,未发现阳性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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